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单位: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2023-09-07 17: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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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成立于2008年12月,是广西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研究与技术开发的省级科研机构,主要开展农产品贮运保鲜、精深加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其相关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的研发与推广等工作。现有在职在编员工35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22人,高级职称28人(正高12人),聘用职工23人,组建9个广西农业科学院稳定资助科研团队。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专项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获奖者1人,国家级品酒师4人,广西“八桂学者”1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人,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专家3人,广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重大专项首席专家4人,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中青年专家7人,实用性人才1人,广西农业科学院青年拔尖人才3人,外籍客座研究员2人,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引进博士后1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建设有国家芒果保鲜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国家香蕉产业技术体系加工功能研究室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岗位,广西农产品生物保鲜物流与加工八桂学者岗位,广西果蔬贮藏与加工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香蕉保鲜与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超高油高蛋白玉米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单位)、广西亚热带果蔬保鲜加工工程研究中心,广西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共1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220016)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248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1.3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37.56万元,减少17.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3.1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0.94万元,减少10.69%,主要原因是财政连续支持的八桂学者项目到期,资金减少1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为院级补助实验室维持运转项目。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此项收入。

(5)事业收入268.2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62.38万元,减少57.46 %,主要原因是当年的科研项目收入减少。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7)其他收入4.9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20.72%,主要是受银行存款金额的影响利息及调账原因。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2483.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29.8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38.98万元,下降14.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1336.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费及社会公益研究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50.74万元,下降15.80 %,主要原因研项目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35.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4.48万元,增加14.32%,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增资社保基数变动,导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57.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7.27万元,增加14.3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加。        (三)结余分配 0.7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75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单位机构运行经费不足,未能提取专用结余,当年略有盈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1052.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9.32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有些历年项目要结题验收,加大支出使用进度,使得结转的课题经费减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1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0.94万元,减少10.69%。其中:基本支出638.17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绩效工资、物业补贴、医保、住房公积金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05万元,基本业务费、基金、先锋队等项目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990.81万元,支出决算为84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09%。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781.12万元,支出决算为74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费及社会公益研究、其他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专项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主要原因是追加中途职工晋升工资和财政收回绩效工资差额及未使用完的经费由财政收回。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115.9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本级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35.75万元,支出决算为3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57.98万元,支出决算为5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8.1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59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91%。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绩效工资以及社保保险缴费支出等。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本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8.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7.62 %。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主要原因是将伙食补助费统一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本级调剂及财政收回公务用车费指标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7%,主要用于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使用此项资金,结余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标由财政收回。

(四)资本性支出2.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主要用于购置了新调入人员办公桌椅。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7 %,比上年增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年初无此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年初无此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车辆待报报废,当年无支出,此项指标3.13万元财政全部收回。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0.25万元,原因是财政下达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4 次,人次 36 次。其中:兄弟科研院所科研业务交流接待1批次,7人次;贺州市农业农村局1批次,6人次;中国调味品协会接待1批次,5人次;三江县人民政府,18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37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37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均在政府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37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车改后保留的科研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2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