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花卉 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单位:花卉研究所
  • 2023-09-14 09: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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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主要开展兰花(蝴蝶兰、兜兰、国兰、热带兰等)、茉莉、金花茶、睡莲、百合等观赏花卉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栽培、鉴定评价、种质创新、良种繁育、发育机理、遗传育种、生物技术、栽培技术等研究以及休闲农业规划咨询、园林景观设计、科普教育、花卉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及成果转化等花卉学科科学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是财政全额拔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广西农科院),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于2011年10月成立,2012年8月独立运行,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2022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第三部分:广西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16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8.7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24.24万元,下降16.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1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86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较上年度略有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14.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7.75万元,下降92.7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科技厅、科技局等科技部门获得的科研立项减少从而导致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6.6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59万元,增长226.10 %,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除将利息收入列入其他收入核算外,还将科研副产品收入列入其他收入核算。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7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单位运行公用经费的不足。

8.上年结转和结余480.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6.99万元,下降10.59 %,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二是按计划结题完成的科研项目较当年新增延续项目多。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162.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76.61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24.24万元,下降16.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科学技术支出(类)70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费及社会公益研究。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33.46万元,下降15.94%,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研项目按计划结题而当年新立项项目减少,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卫生健康支出(类)27.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加5.6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提高,导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45.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3.94万元,增加8.6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其他收入不足以支付相关支出费用,无结余可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385.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4.77万元,下降19.7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二是部分项目当年完成结题验收,延续次年项目减少。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1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86万元,下降1.06%。其中:基本支出493.10万元,项目支出145.00万元。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6.45万元,支出决算为63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5%。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600.69万元,支出决算为56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其中: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455.69万元,支出决算42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0%,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主要原因是因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下降导致工资计提项等基本支出同比例减少;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年初预算为1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91.6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1.1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上述两项经费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调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指标到主管部门统筹列支。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8.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主要原因是因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下降导致医保基数下降,医疗健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5.83万元,支出决算为4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1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45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1%,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绩效工资以及社保保险缴费支出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调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到主管部门统筹列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6%,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文件要求调减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到主管部门统筹列支;二是受疫情影响,农业科技合作交流等业务性培训会议无法按计划参加举办。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主要用于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事业,严格审核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类)0万元,年初无预算。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增加0万元。2022年,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内疫情恶化,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项目)。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我单位未组织对项目进行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3.64%; 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8.18%;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09%;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0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统筹考虑列支渠道对成本指标的影响;二是部门预算指标设置考量不足,外出参加业务性培训会议受疫情影响力估计不准,导致高估成本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参加系统性培训班,增强预算编制的预见性,提高绩效指标编报质量。二是结合农业科研项目的特点,加强项目负责人对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加大对绩效项目的管理力度,实现相应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对2022年度全部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面达100%,因此没有区分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