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木薯“桂木薯9号”“桂木薯11号”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通过协议定价,现将“桂木薯11号”广西行政区域内推广权转让给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并开展食用木薯新品种的应用种植及加工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期限为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西农业科学院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价格公示如下:
品种推广权转让和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 125.00万元)
公示截止日期至2022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内容并签字及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夏燕 (所科研科)
联系方式:0771-3244260(所科研科)
联系人:唐娟
联系方式:0771-3246396
机关纪委:何文瑾
联系方式:0771-324507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