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鲜食木薯“桂木薯14号”(M33)、“桂木薯9号”、“桂木薯11号”使用权许可价格公示
  • 发布单位:经济作物研究所
  • 2024-08-02 17:12:36
  • 浏览(814)
  • 收藏
浏览字号:

鲜食木薯新品种“桂木薯14号”(M33)、“桂木薯9号”、“桂木薯11号”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选育所有,现将其使用权许可给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品种成果转化价格公示如下:

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为: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万元),实施期限:  2024年8月至2029年1月  。

公示截止日期至2024年8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内容并签字及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秀芹

联系方式:0771-3244260

联系人:唐娟

联系方式:0771-3246396

机关纪委:何文瑾

联系方式:0771-324507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