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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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2-10 1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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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入户人(子、女)书面申请报告,如子女未年满10周岁的,由父母代写(需户口所在地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章);

2、被投靠人(父、母)书面申请报告(需户口所在地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签章);

3、被投靠人(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一级计生部门证明及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需加盖计生部门户口迁移审核专用章);

4、被投靠人(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入户人(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

6、申请入户人(子、女)与被投靠人(父、母)的亲属法律关系证明(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7、如父母一方已亡故的,需提供死亡注销证明。父母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鉴证公章)、法院调解或判决文书(核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