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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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03 1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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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人选面向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的人选原则上是本市、本行业和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推荐的人选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向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企业自主创新,为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把产学研结合较好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和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中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

2.推荐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在职人员,且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较大创造性,达到国内、区内先进水平,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2)从事应用技术和科技开发工作的,须有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区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学科专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并获得较大社会效益;

(4)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须作出特别优异成绩,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在国内、区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4.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

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是技术技能岗位在职人员,技术技能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广西高技能领军人才(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广西工匠、广西劳动模范、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及相应称号等获得者;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成果转化上有较大贡献,在国内、区内处于领先地位,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或者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在国内、区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4)在国际、国内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广西争得荣誉。

三、推荐名额分配

全区共遴选30名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8名左右,高技能人才2名左右。我院可推荐2-3名人选。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以下简称《人选申报表》);

2.《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简表》(以下简称《候选人情况简表》);

3.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对近5年来在厅级、市级(设区市)以上期刊刊登的代表论文、论著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其他证明材料只需复印地厅级以上奖励荣誉证书,所有附件材料均由所在单位核定原件,并盖公章确认。

4.电子版材料:(1)《人选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扫描的PDF版;(2)《候选人情况简表》的EXCEL版。(注: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二)材料格式要求

纸质版申报材料按《候选人情况简表》、《人选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2019年4月21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相关政策文件、候选人情况简表以及人选申报表的电子版可登陆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栏目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 李宇翔,联系电话:0771-3276859

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
附件: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第二十二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简表